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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产学研大厦一层配套服务场地2022年自行公开招选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南大产学研大厦一层配套服务场地2022年自行公开招选

 

一、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简介

200410月,南京大学在深圳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在高新区创建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位于深圳市高新区南区主干道科苑南路西侧(与高新南十道交汇),主楼南大产学研大厦占地面积7430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由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南大产学研大厦)立足深圳,辐射大湾区,是南京大学在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发展的平台,是一个高层次、综合性、开放式的产、学、研、资、介相结合的实体。基地的目标定位是: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南京大学高新技术及雄厚的科研实力为依托,集成各种相关资源并实现充分共享,为南京大学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技术的协同研究与开发、行业技术提升提供一个完备和可靠的支撑平台,提供有关企业、产品、技术、人才等多方位的智能信息服务,同时充分拓展基地的孵化功能,使技术创新通过大量高技术企业诞生的形式得以实现,促进产学研结合。南大产学研大厦设有多功能厅、会议室、绿化庭院和停车场,配套设施将充分满足研发、办公、培训、新成果展示等需要,并提供产学研发展的各项配套服务。

二、招选明细

项目名称

南大产学研大厦一层配套服务场地2022年自行公开招选

招选人

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序号

招选场地

面积

业态规划

招选业态限定

场地使用费基准价

(元//月)

场地使用期

免场地使用费期

1

B103C107C108C109      四间整租

628.51

基地服务配套

产业服务相关企业展示、办公、配餐等保障服务

171

3

40


免场地使用费期

上述免场地使用费期均含围合施工、配餐排烟排污、装修及消防主体、装修申报时间。

场地条件

1.     有外部基础排油烟管道条件,可依据实际使用需求,经审批后进行改造使用;

2.     竞选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安装独立空调设备;

3.     现场仅为地下照明用电,用电量根据实际业态需求增加,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用电增容费和增容施工成本;

4.     使用人需要自行根据本项目办理施工备案等手续,根据项目实际用途自行开展装修消防的报审报验验收和消防施工改造工作;

5.     场地围合:场地属于现状交付,场地围合及公共区域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公区灯光、照明、景观、地面铺砖等)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6.     据悉,因深圳市科苑大道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主体工程的推进,相关施工单位将可能在未来对基地东侧外围绿化带处分两期进行围挡施工,整体围挡时间预计为1.5年。对此本招选项目场地使用费在围挡施工期间下调10%;围挡施工结束后调整回原价格。

竞选资格要求

竞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竞选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竞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3.   竞选人承诺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选场地的用途即符合业态限定,如发现场地用途不符合业态限定,招选方有拒绝其参加报名竞选的权利。

竞选保证金

1.   竞选人应在递送招选文件前向招选人缴交竞选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2.   招选人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科苑路支行

7549 5896 2715

3.   招选人于本次公开招选完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未中选的竞选人。对于中选人,该笔竞选保证金将直接抵缴相应首期场地使用费。

其他要求

1.   禁止转分租及擅自改变业态;竞选人承诺确保基地服务配套的服务属性;

2.   竞选人须为独立单一经营主体,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接受同质性多品牌经营;

3.   竞选人承诺已充分知悉本场地性质及场地的工程条件,且有实地踏勘本场地各项工程条件;

4.   竞选人项目方案、装修方案需经招选人审批并作为签订场地使用协议的附件,不允许擅自改变;

5.   竞选人承诺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发现竞选人存在不良经营记录或竞选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选人有拒绝其竞选的权利;如竞选人刻意隐瞒不良经营记录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记录,后被确认为场地使用人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使用场地资格,且不予退还竞选保证金;

6.   竞选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选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选人有拒绝其竞选的权利;

7.   竞选人承诺在以往与产权所有人的物业租赁或场地使用行为中,不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意向竞选人或意向竞选人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招选人可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竞选;

8.   竞选人若中选,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天内与招选人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及承诺书等),逾期则视为违约,招选人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且不予退还竞选保证金;

9.   竞选人承诺中选后签署附件包括场地使用合同书、物业服务合同、场地使用安全、消防管理责任承诺书,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履约条件

1.   单一主体竞选,自行承担工程改造费用。

2.   竞选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场地现状,实地勘察请联系:李老师0755-61865676。竞选人一旦参加竞选,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选场地情况、权属情况及其他。成功中选为场地使用人后,不能以场地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使用合同书》或要求招选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场地使用人应按招选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招选人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

4.   场地使用期内,使用人不得将使用场地之全部或部分交由任何第三方管理和使用,亦不得将场地使用协议书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场地使用人的关联企业(本条第三方系指除场地使用人及场地使用人分支机构之外的任何人;关联企业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5.   使用人场地用途须符合本次招选业态限定。场地使用期内,使用人不得同质多品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协议约定的经营业态和经营品牌。

6.   开始使用场地后,使用人须完善办理与自身业态经营类别对应的相关资质或备案,如餐饮配套服务须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不可无证经营;

7.   场地使用人设置招牌需经过招选人同意,且招牌内容仅限于签约主体公司名称、注册商标、LOGO、落位项目名称;招牌设置不可对大楼外墙造成损害。

场地基本情况

场地位置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粤兴三道6号南大产学研大厦

场地用途

基地服务配套

场地现状

空置

装修情况

带办公类和展示类装修

是否涉及优先使用权

是否允许转让使用权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选

是否允许使用人对场地进行二次装修

是。场地内5台水平吊顶式中央空调机组及管道设备必须原处保留,不可擅自拆除。

运营服务费递增幅度

合同期每满一年起在上一年度场地使用费基础上递增5%

水电、管理费等物业公司收取费用

另付,收费标准详见签约文件格式文本《场地使用合同书》之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以物业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用电增容费

如有需要,使用人自行承担用电增容的费用,以物业实际计算的标准为准。

场地使用费支付方式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场地使用费,逾期交费按场地使用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执行。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最后一个协议年整月场地使用费的2倍。










三、自行招选方式及流程

(一)     公开招选基本流程。本次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有1家及以上合格报名者即为有效招选。招选基本程序如下:

1.   在基地网站首页发布招选公告;公告时间8.26-9.1

2.   接收报名并发送招选文件;

3.   组织竞选评审会议;

4.   评审结果报批;

5.   确认中选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

6.   发送中选通知书;

7.   签署协议。

(二)     竞选文件有效期:30天。

(三)     报名及招选文件获取方式:

1.   意向竞选人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2.   将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品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加盟授权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llj050406@njusz.com

3.   招选人确认收到上述资料后,当天以邮件形式向竞选人发送招选文件。

(四)     竞选文件的组成。竞选文件要求一式五份,所有材料须盖骑缝章,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

1.   目录;

2.   参选函;

3.   竞选报价表;

4.   评分标准页码对照表;

5.   竞选单位简介、经营业态(复印件);

6.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直接竞选的,须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身份证),否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8.   综合实力;

9.   经营业绩;

10.  经营方案;

11.  服务承诺;

1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承诺函,无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非招选人单位在职员工、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竞选的承诺函(原件);

13.  竞选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40分)

1)   竞选单位报价低于场地使用费基准价的,将作废处理;

2)   竞选单位报价不低于场地使用费基准价的,其价格分计算方式如下:

满足招选文件要求且竞选价格最高的竞选报价为评选基准价,评选基准价为满分40分。

其他竞选单位的竞选报价得分=(竞选报价/评选基准价)×40分。

2.   综合实力(10分),根据竞选单位所在经营业态中的经营情况,包括资质情况的证明材料、经营优势、特色、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及在质量、安全、卫生、信誉等方面获得的荣誉情况等综合评定。

3.   经营业绩(20分),评委根据竞选单位的店铺数量、经营年限、经营状况、场所位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与本次公开招选业态规划的相关度综合比较打分。

4.   经营方案(20分),评委根据竞选单位提供的详细、可行的经营思路(如安全卫生措施、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等)、经营方法(质量监控、应急预案处理)等综合比较打分。

5.   服务承诺(10分),评委根据竞选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和装修(含单位使用面积的装修金额、装修方案、装修时间和期限等)承诺情况综合比较打分。

(六)     递交竞选文件

1.   竞选人请在2022911630前将竞选文件用密封的档案袋快递或直送至:

收件人: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755-6186567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粤兴三道6号南大产学研大厦B809

2.   档案袋正面A4纸打印:项目名称+招选场地+竞选人名称

注:招选人接收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911630,请确保在此时间之前将竞选文件送达。

(七)     公司网址:深圳南大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njusz.com